宗教活动场所是否都可以申请法人登记?
答:登记为寺院、宫观、清真寺、教堂的宗教活动场所才可以申请法人登记,其他固定宗教活动处所不能申请法人登记。
寺院、宫观、清真寺、教堂申请法人登记,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:有主持宗教活动的宗教教职人员和与其业务活动相适应的从业人员;有必要的财产,注册资金不少于10万元人民币;财务管理符合国家财务、资产、会计的有关规定;有组织机构和健全的规章制度。
宗教活动场所是否都可以申请法人登记?
答:登记为寺院、宫观、清真寺、教堂的宗教活动场所才可以申请法人登记,其他固定宗教活动处所不能申请法人登记。
寺院、宫观、清真寺、教堂申请法人登记,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:有主持宗教活动的宗教教职人员和与其业务活动相适应的从业人员;有必要的财产,注册资金不少于10万元人民币;财务管理符合国家财务、资产、会计的有关规定;有组织机构和健全的规章制度。
政府网站标识码: 豫ICP备20023502号 开封市民族宗教事务局 版权所有
办公地址:开封市金明大道196号市政协综合楼 邮编:475000
电话:0371—23700123 传真:0371—23700122 联系邮箱:kfsmzzjj@126.com
建议您使用IE9及以上浏览器浏览本网站 | 网站地图