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清真食品管理办公室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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贯彻执行有关清真食品管理法规和政策;负责清真食品生产和经营监督管理工作;指导全市规范清真食品经营管理秩序工作;会同有关部门依法处理涉及清真食品方面的问题。

负责人:李军英  联系电话:0371-23700111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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