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宗教科

主题词 机构设置 有效性 有效
发文文号 成文时间
发文机构 发文时间 2020-06-23
负责全市佛教、道教、天主教、基督教民间信仰和五大宗教以外的其他宗教事务管理工作,负责协调处理相关的矛盾纠纷:负责联系、培养相关宗数界人士,指导相关宗教团体依法依章开展工作、加强自身建设、开展对外以及对港、澳、台地区的宗教交往活动,指导相关宗教培训工作;依法治理宗教领域突出问题,指导基层宗教事务部门依法对相关宗教事务进行管理,负责防范和处理利用相关宗教进行非法、违法活动;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防范和处理邪教工作。

负责人:马慎强  联系电话:0371-2370011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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